欢迎来访!

您好!欢迎来到运斯达!

服务热线:400-828-1856
行业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公告 > 行业新闻

警惕物流行业盲目扩张,网络货运未来又该何去何从?

发布: 时间:2022-07-25 浏览:(1277)

警惕物流行业盲目扩张,网络货运未来又该何去何从?

      作为经济社会的“毛细血管”,物流运输对商品流通、市场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伴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和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国出现了一批“互联网+物流”网络货运平台。作为运输行业新业态,解决了传统货运行业货主与车主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对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实现经济复苏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

      与此同时,由于缺乏合理监督管理约束机制等原因,网络货运行业仍存在“小、散、乱”等问题。

      近年来,因网络货运平台运输而产生的纠纷呈增长趋势,且类型也并不局限于常见的运输合同,还包括侵权、保险合同纠纷等民事领域。

41

一、盲目扩张小心引发资金风险

      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有些人觉得“企业不扩张是等着被淘汰”可“企业扩张就可能是自取灭亡”。

      非理性的收购为企业的不健康发展埋下了病根,盲目扩张带来的是物流企业的能力被透支,这里还要加上“企业发展重规模不重质量”。

      我国物流行业正处在成长期,此时的特点是物流行业正在快速壮大,大多数管理层采取的经营战略是扩大资产规模,抢占市场份额,阻止竞争者进入物流行业,还有一些企业相继上市,获得资金。

      但是,物流行业有它的特性,它的特殊在于物流行业属于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很大比重,并且净资产收益率低,投资回收期将很长。这些特性将导致,物流行业一旦不能满足投资者的预期回报时,上市公司将面临进退两难的收缩风险。

      如果一个企业不能做稳,那它也将少有机会做强。尤其是当下这个特殊的时期,最佳的资本结构不是负债越多越好,也不是股权融资越大越好,不要盲目上市或收揽资金,而是要根据自己企业的情况,科学规划。即使是头部企业扩张,也会出现新生力量不盈利,老企业养新企业的局面。相反,放慢扩张速度,增加企业的盈利能力才是当务之急。


二、同质化太严重,盲目扩张正在走入歧途

      物流平台路走向何方,未来出路在哪里?是+O2O,+金融,+商业,还是+供应链?不同的探索者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有的平台甚至经历了数次商业模式迭代,依然迷失了方向,忘记了初衷。车货匹配、SaaS、物流管理平台、物流服务平台、公共平台、运力交易平台等等若干个概念与玩法,让物流平台的决策层陷入迷思,有的平台甚至连功能都是COPY,目标定位高度一致,运营手法都是如出一辙,形象一点就像大海中失去灯塔与导航的行船,一时间没有了方向。

      这种战略迷失将导致物流平台陷入苦战,有的甚至将走向不归路,等待的将是被市场淘汰出局。

42


三、网络货运业务中的虚开风险如何防范?

      网络货运业务的不规范操作容易被税务机关和公安机关认定为虚开,但是回归到网络货运业务的实质和虚开犯罪的判断标准,有真实交易情况下网络货运平台代为开票的行为只是行政违法行为,并非刑法上的虚开。但为避免税务机关和公安机关的误认,防范刑事犯罪风险,托运企业在通过网络货运平台进行运输活动时,建议注意以下事项:

      1.在与网络货运平台建立业务合作时,注意审查网络货运平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确认其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交互处理及全程跟踪记录等线上服务能力;

      2.在运输开展前核实车辆和驾驶员信息,确认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是否一致。同时注意,网络货运平台委托运输不得超越实际承运人的经营范围;

      3.要求网络货运平台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上传运单数据至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托运企业同时在每次运输时尽量以文字形式固定路线、运输量、运输货物、收货方信息,与实际承运者留痕确认,以便佐证运输业务的真实合理性;

      4.付款至网络货运平台后,尽量通过网络货运平台统一支付实际承运人费用,避免资金直接回流至托运企业。如网络货运平台结算管理能力有限,亦应当尽量让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支付至实际进行运输管理的人员账户。在最终向实际承运人付款时,尽量通过转账、移动支付等能够留痕的方式完成,避免现金交易。

43


四、规范网络货运平台  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网络货运平台也纷纷兴起。相较于滴滴等客运平台而言,货运更为复杂,其不仅涉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问题,同时还涉及搬运加价、人货安全等复杂因素。发的民事纠纷仍屡见不鲜,存在着运输费用线上线下双重交易、缺乏货运商业保险等问题。

      为规范平台经济发展,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充分发挥网络货运平台保障供应链稳定、方便群众生活的功能,法院建议:

      1、网络货运平台不能为了“管理费”“会员费”的利益盲目扩张,应充分发挥主体责任,扮演好自身管理者、服务者的角色,加强对司机资质审核工作,在司机注册时对其及时变更保险等进行合理提示说明,采取承运人责任保险等措施,充分保障托运人合法权益。

      2、从事网络货运行业的司机应当加强法律意识,通过正规平台接单,避免运输费用私下交易,如遭遇交通事故,应及时通知货主及相关交管部门厘清责任,及时登记核定损失情况,固定损失数额。

      3、相关管理部门应发挥监管职能,对于司机运用客车载货、私自拆除座位、非法营运、擅自从事危险物品运输等违法行为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对于网络平台不履行核验、登记义务,未履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义务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